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中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22431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945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规划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中综合客运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3-10 |
厅运管局:
你局《关于汉中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》(陕交运字〔2016〕52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。为加快构建汉中国家公路运输枢纽,发挥枢纽站场作用,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,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经研究,同意建设汉中综合客运枢纽,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:
一、项目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汉中火车站东侧,北至铁路线路保护带,南至规划道路。项目占地面积约48亩。
二、项目按部颁一级客运站标准建设,设计年度平均旅客发送量为12000人次/日。
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。综合站务大楼位于场地西侧,停车场位于站务大楼北侧;站前广场位于站务大楼西南侧,旅客通过站房西侧的换乘通道实现公路与高铁换乘。项目总建筑面积45300平方米,其中站房面积10200平方米、辅助设施面积8400平方米。场地设施面积16200平方米。绿化面积6300平方米。
三、项目建设估算投资21000万元,资金来源由部省补助投资和汉中市筹措解决。
四、项目建设单位为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,建设工期两年。
五、在后续阶段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按照综合客运枢纽功能要求,优化项目总平面布局及站务作业智能化设计,提高项目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。
(二)完善出行信息服务功能,加强对外交通组织,完善项目与市政道路、火车站综合管理的衔接。
(三)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,加大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。
请你局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,加强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,加强技术指导,督促项目实施,确保工程质量,做好部省补助投资监管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10月11日